近视性屈光参差

  对于具有近视性屈光参差的外斜视患者而言,应该尽量矫正其屈光参差,尤其是混合参差和散光参差。以增加融合性集合,克服外斜视。

  1. 单纯近视性屈光参差(一眼近视眼;另一眼为正视眼)

  对其中的近视眼,应该以睫状肌麻痹检影度为依据,其中参差在-3.00DS以内的,应该给足近视度。促进其看远、看近时双眼注视。参差在-3.00DS以上的,给足又影响双眼市局的,可适当减度,以不影响双眼视为度。

  也可在正视眼前加适量的无焦眼镜片。无焦眼镜片可以改变正视眼眼底成像大小,使双眼像差缩小。也可以利用上述视网膜物像放大率公式,求得双眼像差。然后可以根据镜片材质的N值、他要求的倍率和镜片厚度,查眼镜学的专业用表,得出无焦眼镜片的前后表面屈光度,并开出处方,特殊磨制。也可在正视眼前加平光镜,同时改变矫正近视眼镜片的镜眼距。

  2. 复性近视性屈光参差(两眼都是近视眼,但度数相差达到参差标准)

  以睫状肌麻痹视网膜检影度为依据,尽量给足双眼镜度,使其达到较好的视力。对于因双眼像差太大而不能接受的,要减少度数较高的镜度。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改变一只眼的镜眼距离。使双眼底成像大小接近,从而达到双眼共用的目的。

  3. 混合参差(一眼近视一眼远视眼)

  有关其矫正原则各家意见不一,我们主张全矫正近视眼;低度矫正远视眼(儿童调节力强)。应该进行双眼等像检查及同视机检查,使其能达到双眼共用的目的。

  4. 散光参差

  为了减少双眼与散光轴成90°经线的物像差,在尽量提高散光眼视力的前提下,对于散光度数较高的眼,应该适当减少其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