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展现老区人民蓬勃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维护志愿者形象与益。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机构的各项制度与要求,服从工作安排及医院的管理,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三、认真参加培训,熟知并准确把握所在岗位的职责、工作标准、流程、业务知识、信息、技能以及各项相关管理规定。

四、珍惜志愿者的公众形象,上岗时统一佩带绶带或胸卡,保持仪表整洁、举止文明、态度亲和,面对他人主动微笑示意。

五、按照“微笑热情文明”的标准提供志愿服务,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饮酒、不在吸烟区外吸烟。

六、对所有的服务对象保持尊重、平等、热情的态度,提供志愿服务。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尽可能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七、与其他志愿者、工作人员之间相互尊重、关心和鼓励,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八、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岗前做好必要的工作准备,准时到岗。如遇特殊情况,按规定请假。

九、遵守各项工作纪律,遵从所在团队的工作安排,展示志愿者良好形象。

十、不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求不当利益,不向服务对象索要礼品或小费,不擅自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工作时间不主动与服务对象合影。

十一、服务残疾人时,坚持平等、尊重、真诚的原则,按照“一看、二问、三听、四助”的步骤,提供热情、细致、专业的服务。

十二、如遇突发事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规范的应急流程果断处置,并向直接上级汇报,积极争取周边其他工作人员的支持。注意维持正常秩序,避免扩大事态。注意保留、保护证据。

十三、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法规,保证交通安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注意文明礼让。

十四、注意合理休息、饮食卫生,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身心健康。

十五、遵守所在团队和服务岗位的其他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