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我院成为常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指定医院!

  一、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主体框架:

  1.有五部分组成:一是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三是互助医疗保险,四是医疗救助,五是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2.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记入医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另一部分作为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主要用于参保人员超自负段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等的补助。互助医疗保险主要用于参保人员年度内住院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以上部分的补助。医疗救助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大额医疗费用或困难对象的参保人员给予补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用于对自付医疗费用较大的参保人员的补助。

  二、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0%,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缴纳,其中用人单位缴纳8%,在职职工个人缴纳2%。